※ 引述《mstory (m的故事)》之銘言:
: ※ 引述《kendo26 (kendo26)》之銘言:
: : 不是!!而是軍人不受憲法保障有"自殺"的權力!!
: 既然特別法也是中華民國的法律
: 那你還在凹啥?
: 你說我加條件
: 你自已還不是拼命的加條件
: 看了就覺的好笑
喔~~你承認自己加條件啦??
ok~~有點進步!!
至於你要牽托到我這邊來~~很抱歉!!
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有秘密通訊自由!!
怎麼軍人沒有??
只要你承認說中華民國憲法這樣子不算是保障人民有秘密通訊自由~~
那我就算加條件又何妨??
: : 這跟他們不受憲法保障"集會結社"的權力一樣!!
: : 這不妨礙你這個中華民國人民可以合法自殺!!
: 沒有法
: 又那來的合法啊?
: 中華民國的那一條法律有說自殺是合法的啊?
中華民國政府也沒法律規定吃口香糖合法吧??
法律沒規定的就是合法!!這麼簡單的道理你都不懂??
: : 一般國家如果有兩個議會~~通常上議院或是參議院是各行政區名額固定的!!
: : 而下議院或是眾議院是依選民多寡來決定席次!!
: 是有二個議會啊
: 不過我國的制度好像不太同
: 以前有國民大會跟立法院啊
請問哪一個是依照比例的啊??
: : 中華民國只有邊疆地區如蒙古西藏搞這一套~~其餘各省沒有!!
: : 不過我想問你~~中華民國現在剩下一個完整的台灣省~~你那個"各省"??
: 我講的是以前有各省的時候啊
: 現在沒各省了
: 當然是取消了啊
中華民國主權宣告範圍被你限定到剩下台澎金馬~~
固有疆域你又不承認~~哪裡來的以前各省??佔領地啊??
: : 控蘇案!!
: 控蘇案不叫法律
: 你去翻一下六法全書
: 有那一條法律叫控蘇案的?
: 別笑死我了
你自己去笑啊~~
經過立法院通過的對外交涉條約你都可以不認帳~~你的確是笑話!!
: : 你沒本是自己查啊?
: : 什麼叫做以前的事??
: : 你要先翻出這個決議被否定的紀錄才有臉繼續嘴砲吧!!
: 只有例到六法全書跟憲法的地方
: 才叫法律
: 其他的不叫法律
憲法也不叫做法律!!憲法就是憲法!!
違反憲法不叫做違法~~叫做違憲!!
你的知識真是~~唉~~~
: : 你質疑的~~舉證責任在你!!
: : 你先舉證沒有美軍跟國軍共軍依然不敢打過來!!
: 真是好笑
: 我有說沒有美軍跟國軍
: 共軍就不敢打嗎?
: 我要說的是
: 就算有美軍和國軍
: 共軍也能打啦
: 只是他們不想打啦
你邏輯混亂啦~~哈哈!!
: : 不!!舉證責任在你!!
: 隨便胡扯
: 還想叫人家證明
: 真是好笑
你不就正在幹這檔子事!!
: : 有啊!!錯的多了~~
: 可惜你都沒辦法證明我有錯
: XD
是你自己不認帳而已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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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125.230.148.76